广西大幅提高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标准
2008-8-14 11:04:02 by 科技部门户网站
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高广西自主创新能力,日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出台了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新《办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申请资助的专利申请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受理;二是明确了优先资助的重点产业,规定申请资助或奖励的专利申请(专利)应当属于自治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领域、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三是提高了申请资助的门槛;四是扩大了专利奖励的范围,提高了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标准;五是优化了资助及奖励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六是明确了资助及奖励资金的使用,加大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实质审查费每件资助1300元(增30%),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代理费1000元(增25%);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奖励每件2000元(增100%),个人奖励每件1000元。
新《办法》的实施将对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支持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全区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对进一步促进广西科技、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