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科技特派员工作守则
2006-8-8 15:55:00 by
一、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 科技特派员必须服从各级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领导并接受监督,认真履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向各级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汇报学习、工作、思想情况及所在企业、村的项目进展情况,半年写出小结,年终写出总结,书面汇报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三、 科技特派员在派期间,一律脱产。
四、 科技特派员每月驻企业、村二十天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说明事由。
五、 科技特派员必须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在观念上创新、思想上开拓、工作上务实,在工作中有高度的责任感及奉献精神,并踏实认真地工作。
六、 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二○○五年八年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