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科技特派员工作纪律
2006-8-8 15:53:20 by
为使我市的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能规范、有序地进行,使科技特派员真正起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科技产业,做大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提高支柱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的作用,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科技特派员必须服从部门的领导和接受其监督,认真履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向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汇报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及所在企业、村、农户的项目进展情况,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半年写出小结,年终写出总结。
三、凡是被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一律脱产。
四、被选派的科技特派员需每月驻企业、村、农户二十天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说明事由。
五、科技特派员必须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在观念上创新、思想上开拓和工作上务实,严于律已,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六、在工作中有高度的责任感及奉献精神,并踏实认真地工作。
七、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科技特派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以上制度接受各级特派员办公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