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下一步工作要点
2006-10-17 11:37:23 by 黄庆源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牵头和市科技局等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组织部和科技局的重视下,我市的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扶持力度,深入持久地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
县(市)区党委、政府,科技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各派出单位,要把科技特派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要认真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功能完备的科技特派员创新服务平台
为了加强科技特派员之间的联络、沟通和交流,市本级已组建了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创新中心,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成立科技特派员协会或科技特派员之家。通过建立创新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提供联络、沟通、交流的空间,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攻关、创业、创新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1、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农户结合的工作平台。以企业为载体,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普及工作。
2、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与科研院所结合的服务平台。依托科研院所的力量,为企业和农户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开展科技培训工作。
3、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与金融服务结合的创业平台。一方面要大力吸收社会资金参股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另一方面要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紧密结合,有效解决项目资金问题;通过建基地、办实体、引项目等形式把科特派工作同产业发展、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搭建科技人员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创业平台。
(三)进一步强化利益机制,继续扩大和延伸利益共同群体
科技特派员制度要充满活力,利益机制是源泉和动力。要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技术、知识和管理等要素参股入股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与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改变以往科技人员无偿服务的做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农民和企业对使用新技术的信赖度。
1、建立科技特派员信用评级及小额信贷机制。科技特派员创业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相结合。
2、建立利益共享分配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租赁经营或直接投资等方式,组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等利益共同体,其间取得的各项合法收入归科技特派员个人所有。
(四)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扎实有效地推进科特派工作
按照“双向选择、利益驱动、跟踪管理、量化考核”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特别是科技特派员市场化的选择制度、考核管理和奖惩制度,科技特派员创业投资融资制度,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的实施办法,技术推广中的技术供给与技术需求协调机制,主导产业的选择和发展以及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等方面的制度,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有效地推进,实现特派员创业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各级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要继续做好科技特派员的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要定期进行培训、总结和交流。
1、市、县、乡镇、村四级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四级协同工作机制。出台《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开发实施方案》、《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考核指标,进行年度量化考评,改变传统的收入分配和人员管理方式把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作为津贴奖金分配、职称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保证了科技特派员工作扎实进行并取得实效。
2、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市县科技特派员员激励机制。对科技特派员进行规范管理,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要对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市县,从工作经费上予以重点支持;对创业劲头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农民增收显著的典型科技特派员,在项目经费上予以重点安排;对只享受科技特派员政策,不干科技特派员事情,农民不欢迎的科技特派员要实行动态管理,予以调整;制订《科技特派员表彰奖励办法》等。
3、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资格认证体系。